渝水区农村贫困“两癌”患者可免费手术

   2014-11-03 1400
核心提示:  近日,渝水区制定下发《渝水区农村贫困家庭妇女两癌免费手术治疗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将进一步缓解农村贫困家庭的

  近日,渝水区制定下发《渝水区农村贫困家庭妇女“两癌”免费手术治疗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,将进一步缓解农村贫困家庭的医疗负担,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。

  根据《方案》,对持有该区常住农村户口的农村五保、农村低保和农村三属(烈士遗属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、病故军人遗属)家庭妇女中,患有乳腺癌、宫颈癌手术适应症的贫困患者实施免费手术治疗。经确诊的“两癌”病患者或亲属,须携带身份证、户口本、新农合证(卡)及有确定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疾病证明书,以及农村低保证、五保证、“三属”证件等身份证,到区协调办领取《渝水区农村贫困家庭妇女“两癌”免费手术治疗申请表》,填写好由各经办机构审核盖章后即可到手术免费定点医院进行救治。

  该区确定新余市人民医院为乳腺癌、宫颈癌免费手术治疗定点医院,新余市妇幼保健院为乳腺癌免费手术治疗定点医院,根据属地救治和自愿救治的原则,由救治对象在属地选择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免费手术治疗,患者确需到省级三级医院治疗的,需报区协调办批准。此次对妇女“两癌”手术当次住院的手术费用实行定额包干,每例手术在1.3-2.1万元之间,并通过统筹使用新农合和医疗救助政策实现全免费,由属地新农合经办机构承担定额费用的80%,属地民政部门承担定额费用的20%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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